2019年7月党日-教学部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19-07-03 点击数:

教学部党支部于7月3日在党员活动室(西512)进行七月份党日活动,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周剑峰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在学习的内容方面,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在学习的方式方面,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在实践要求方面,强调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

基层党组织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从4个方面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作出规定。一是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二是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坚持集中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三是组织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落实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的服务措施,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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